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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团委、学生会,各学生社团:
随着我校主体进驻大学城,为更好的建设大学城校园文化,营造良好育人的文化氛围,树立学校美好形象,全面拓展素质教育,进一步规范学生活动的管理,确保学生活动健康有序进行,根据《广东工业大学学生组织举办活动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大学城校园的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将大学城校园学生宿舍区学生活动管理细则通知如下:
一、活动的宣传要求
为维护校园整洁美观,举办活动期间所使用的广告、横幅、宣传单等资料应按宣传部和保卫处的有关要求在指定地点进行张贴、悬挂和派发,不得随意在校园内张贴、悬挂和派发宣传资料;原则上不准在校道上派发宣传资料;活动结束后,主办方务必在当天撤去所有宣传资料,并保持现场整洁;各类宣传资料的内容须经活动的指导老师审查,并接受学校相关部门的监督。
二、展示活动场地的规定
为加强管理和规范,严禁举办商业销售活动,净化校园环境,保证学生活动按计划有秩序进行,主办方展示的活动场地安排在大学城校园第一饭堂北面的空地广场(附图)(注:不得占用第一饭堂旁西边的校道,严禁堵塞校医院门前空地)。
三、活动的检查监督
学校团委将成立专门的学生活动检查小组,不定期对大学城校园举办的各类学生活动的手续与内容进行抽查监督。抽查中,对于没有按照规定要求举办的活动,违反学生活动管理制度的,一经发现,将责成所在学院对主要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并取消其所在单位的一个月的相关活动申请。
学校团委
2006-10-10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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