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方案通  2008-6-5

陈韶副书记指导自动化学院院社会实践工作[自动化学院]
陈立中副校长看望指导材料与能源学院实践队[材料与能源
陈立中副校长看望自动化学院实践服务队[自动化学院]
陈韶副书记指导自动化学院院社会实践工作[自动化学院]

广东工业大学2005年暑期社会实践
中国大学生社会实践网
更多...

关于举行我校2006年暑期社会实践数码作品比赛的通知[学校团委]

    2006-7-13 9:38:48

根据我校开展2006年暑期社会实践的工作要求,为充分展示我校广大学子参加社会实践的风采及取得的成果,增强和扩大社会实践育人效应,校团委决定于举办2006年暑期社会实践数码作品比赛。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一、作品分类

本次数码作品比赛的作品可为照片或DV作品,围绕“知荣立行,共建和谐”主题展开,分为三类:

1.暑期实践团队风采类(A类),主要通过社会实践过程中的团队活动精彩片断,突出团队合作精神和奋斗精神。

2.实践地采风类(B类),展现当地独特的风土人情、当地人们的生活状态与精神状态,展现实践地日新月异的变化。

3.个人聚焦类(C类),以人物为核心,具深刻内涵的、具有震撼力的摄影作品,展现团队成员或实践地当地人们或团队成员与当地人融洽的瞬间风采。

二、活动对象

所有参加了2006年广东工业大学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在校学生均可参赛。

三、参赛细则

1.参赛作品必须是在2006年暑期社会实践中拍摄的作品;参赛者以个人名义参赛,不得以两人或两人以上名义参赛,参赛表填写姓名须与有效证件相符。

2.参赛作品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凡合成照、拼贴照均不得参赛,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3.参赛作品须写明作品类别、所在团队编号、作者姓名、院系年级、学号、联系方式。

4.参赛作品以学院为单位于开学第一周内统一送交所在校区团委办公室。

5.参赛作者保证本人是参赛作品唯一的版权所有者,且不存在参赛作品版权方面的法律纠纷。

6.主办单位不承担因参赛作品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著作权、名誉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7.主办单位有权在不以销售和出版作品本身及其复制品为赢利目的前提下免费使用获奖作品。

8.凡向本次比赛提交作品者,均被认为接受本次比赛相关公开启事,并已合法解决参赛作品内容所涉名誉权、肖像权及其他版权问题。

9.主办单位具有对本次比赛规则的最终解释权。

四、参赛要求

1.每个学院须上交作品30份以上(每类各10份,包括照片或DV作品),每个参赛者提交作品电子版和冲洗版各一份。

2.照片可以是数码相机拍摄,也可以是胶片拍摄,胶片作品请扫描以后上交电子版。作品长边需大于2400像素,彩色、黑白不限。冲洗版尺寸统一要求为八寸。所有参赛作品不得人工添加任何边框,不得添加包括签名在内的任何修饰。参赛作品可以使用数码技术修改制作,但是必须保持数码类作品的基本性质。

3.参赛作品必须附上基本信息与作品说明,其中基本信息包括:拍摄时间、拍摄地点和标题;作品说明必须结合实践活动,反映作品的立意和拍摄内容,字数限定在150字~200字;胶片作品注明相机和胶卷型号,数码作品注明相机品牌和型号。

4.凡提交作品者一律视为自愿遵守本规则。

5.主办单位对本次活动有最终解释权,如有问题者,请致电团委办公室查询(39322678)。

五、奖项设置

1.一等奖:9名,团队暑期实践风采类、实践地采风类、个人聚焦类各3名。

2.二等奖:30名,团队暑期实践风采类、实践地采风类、个人聚焦类各10名。

3.三等奖:60名,团队暑期实践风采类、实践地采风类、个人聚焦类各20名。

4.优秀奖:若干名。

4.组织奖:5名,奖励参赛作品在质量和数量上较好的学院。

六、作品上交方式:

上交时间:2006922日前

冲洗版作品上交地址:学校团委办公室

电子版作品上交邮箱:xtw-shsj@gdut.edu.cn或用U盘交到校团委办公室

学校团委

2006-6

版权所有 共青团广东工业大学委员会 e-mail:xtw1@gdut.edu.cn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综合楼3楼305室
电话:020-39322677 传真:020-39322677
制作维护 校团委数字中心
本站 E-mail:xtw-shsj@gdut.edu.cn
后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