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工业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规定,学生社团原则上不允许有赞助支持,若因特殊情况需要赞助支持,请在活动举办的一周前,填写《广东工业大学学生社团赞助表》,经指导教师和指导单位同意后,将表格交至校团委社团管理部,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方能获得赞助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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